2020年住建局“六保”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9 10:39:1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六保”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努力实现六稳目标,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扣“六稳”目标,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为重点,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行业监管服务工作,强化惠民利企措施落实,提振建筑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进度。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78个改造小区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20年全部完工。

  责任股室城建股、物业股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加推推进全区7家中央所属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20年全部完工。

  责任股室城建股、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城市棚户区改造。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落实好棚改各项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实施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竣工,2020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部开工。

  责任单位动迁安置服务中心

  人行过街天桥工程。新建盘旋路、人民广场、长征小学人行过街天桥,加快工程进度,争取9月底全部完工。

  责任单位城建股、市政所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环城北路、黄峤路延伸段、兴平北路延伸段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陶瓷路提升改造工程,争取环城北路10月底完成拆迁、西路口桥涵及路基工程;

  黄峤路延伸段7月底通车;

  兴平北路延伸段和陶瓷路提升改造10月底完成路基工程。

  责任单位城建股、市政所

  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效。在全面消除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基础上,持续做好动态新增危房监测,确保农村贫困户不住危房。

  责任单位村镇股

  (二)强化日常工作落实。

  保障市政公用行业正常运行。全面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基本民生不受影响。积极调度城市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建筑行业重点项目,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水公司、市政所、环卫所

  促进建筑企业用工和劳务就业。积极推进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系统的落地使用,鼓励企业发布劳务用工需求信息,为施工企业和劳务人员搭建用工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优化行业政务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依托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加快推行“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和严格落实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在小型仓储工业类项目、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积极推进企业资质审批表告知承诺制;

  完成电子印章合法性认证和数据对接,全面启用建筑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减轻企业成本。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

  10.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担保管理制度。在装配式建筑中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搭建省内企业对接平台,创新合作模式,稳定合作关系,在城市综合体开发、工程总承包及优质ppp项目上强化合作,打破铁路、水利、机场、核工业、交通等领域的行业壁垒,逐步缩小差距。不断优化工程担保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进一步优化担保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市场担保条件,将保证金转化为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城建股

  1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不动摇,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考核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考核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

  1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开工、竣工、延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计入违约期;

  对受疫情影响的建设项目,可申请跨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责任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

  (三)强化惠民利企措施落实。

  1全力保障城镇困难家庭住房。研究建立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办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按时足额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股、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1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工复工工作的通知》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住建行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合同期的管理,依法协商合理顺延项目合同工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和停工损失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及时合理调整工程计价。指导受疫情影响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通过协商依法依规调整工程计价事项,将受疫情影响的人工费、防疫抗疫费、临时措施费等疫情防控费用细化量化,并计入工程造价,要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甘建价〔2020〕145号)文件规定,人工费上调20%并发布人工指导价,临时措施费率在现有基础上上调50%,防疫抗疫费用一级、二级按照每人每天40元,三级、四级按照每人每天25元计入工程造价。应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的,疫情防控需要发生的现场人员核酸检测费用、劳务人员点对点返工接送费用、抵达施工现场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隔离人员工资)、增加的专职防疫人员费用,按实签证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列入工程造价。督促各市州及时调整并发布人工指导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加快施工许可证办理。疫情期间继续开通施工许可快速办理渠道,按照工程类别采取先行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方式,加快施工许可办理进度。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环缴免缴政策。按照人社部和住建部《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协助相关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执法自由裁量从轻从宽。对住建行业中小微企业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调查并对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

  1引导家装行业开展装配装饰优惠活动。鼓励开发商扩大精装房建设,联合装配、家装、建材企业开展家装、家具等配套组合优惠活动。

  责任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

  20.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作用。配合智能部门大力推广5g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5g智慧城市,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服务模式的推广应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燃气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政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和推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和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和知晓度和透明度,指导企业用好相关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最大效益。

  (二)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调研,通过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推动涉及企业及企业复工复产、“六保”及促销费扩内需“一揽子”支持措施落实见效。

  (三)持续抓好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效,畅通企业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依法灵活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精准契合企业和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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