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29 09:18:4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局开展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年度考核工作部署,我局决定于2020年5月25日至29日进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与促进规范管理结合。通过检查考核,增强律师事务所规范执业、提升质量、防范风险意识,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监督管理与强化责任并重。严格执行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标准,强化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的主体责任,提高管理实效。

坚持依法、公正、公开。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广泛接受监督。

二、考核对象:

楼区辖区内年检注册的16家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

已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协进行过年度考核的事务所与2020年新设的律师事务所除外。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内容主要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活动监管情况、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履行职务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四、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

通过查验台账记录、核查报表数据、检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律师谈话调研等方式对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按照《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管理检查考评表》考核评分,提出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评分情况将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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