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我的老家_别了老家内容概括

时间:2019-12-12 10:35:0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趁中秋放假,我回到了久违的家乡。因为老家有人要买我的二层小木楼,我只得回去处理。

  

  乡村的老房子不值钱,既然如此,我一半是卖,多半是送,就把陪伴我十八年的既带给我快乐温馨又留给我无限辛酸的老家让与了别人,从此的江山易主,多少带给我感伤与无奈。

  

  其实老房子不应该由我来处置,我是女儿,上有哥下有弟,是父亲积聚了他的全部心血修建起来留给儿子的避风港。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能修一座当时比较气派的木楼是很难的,虽然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父亲离开时还有两间房只有框架没有墙壁。大我11岁的哥在我读师范的时候才把它穿上外衣,然后就被八十年代末的江湖热浪卷到了外地而音信杳无,小我两岁的弟弟因父亲的离去放下手中的书去了外面的世界,发誓不再回,由此我与他也天涯分离。母亲是重男轻女的典型,无可奈何之际才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跟了我,从此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然后忏悔对我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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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山中小屋能有人看中,得益于它的风水和位置。它背靠大山,面临水库,门前是一片开阔的农田,周围山环水绕,竹树掩映,风景秀丽;它水源丰富,小屋的旁边有条小溪整日唱着欢快的歌,还有一股清泉一年四季都往外冒水,使得周围的稻田永无干涸之日。它交通便捷,一条油路由东边山脊直达北面的金城山巅,向南延伸至长田乡通向外面的世界。最主要的一点是小屋面向西南,背靠东北,符合中国人面南背北的居住习惯,而且还从这儿走出了两位读书人。

  

  自从考上学校,迁走户籍,我就已经不属于这了,虽然其间也从事农活,却没了以前的压力和渺茫,更多的是劳动的悠闲和农家的清新。回想从前,那些苦与累也就成了甜美的记忆:那是一九八零年代,我刚好小学毕业,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父亲当时因结核卧病在床,母亲是二十年代出生的人,除了会编席,是不会农活的,弟是家中的老幺,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于是田边地头的劳作就成了我和哥的专利。我们这儿是山区,人少地多,由此可以想象农活的繁重,很多时候都是鸡鸣而起,半夜才眠,遇农忙,就放下书包,停课种地,因此学校成了我向往的天堂,读书成了我休息的方式,既轻松又愉快,比起体力劳动来,读书写字完成作业简直有点小巫见大巫,哪来的厌学情绪,到现在我还觉得书没读够,如果可能,我还真想当学生。

  

  在老家,我很少享受到在家中休闲的滋味,除了上学,其余时间均穿梭于林间沟谷,从事那繁重的农活,鸡牛猪狗是我的宝贝,我得照顾它们;割麦插秧是我的生活,我得安排它们。寒来暑往,一年又一年,我年纪虽小,却成了劳动的好手,家中的主要劳力。在那些艰难的日子,我在劳动中体味生活的酸甜:农闲时,我背着背篓牵着水牛带上小狗呼朋引伴到山间去放牧,摘山果是可以的,荡秋千(爬到柏树的尖头然后往下掉)是偶尔的,唱山歌是经常的夏天的阳光在树林中是温和的,我就上山打柏树的果,到田间挖麻芋的实,晒干后换钱上学;冬天的雪压在枝头象一幅水墨画,我在欣赏它淡雅的同时再添上一抹暖色——让牛在山坡上吃枯草,自己与伙伴将稻草点燃取暖。我虽是女孩,可是野性未驯:骑在牛背上唱着: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牧童的短笛是我同伴在夕阳的余辉中向家的方向移动;如遇蛇蝎之类的动物,我不但不害怕,而且还会打死它们,然后剥它的皮,挖它的心,抽它的筋,接着将它们埋葬在行人必经的狭窄之地,让他们大吃一惊;也会在雨后或天旱之时抽空到水田或堰塘捉鱼,有时也在田边逮青蛙到小溪摸螃蟹,然后生吃螃蟹现在,这些都化作了一种绵绵的眷恋,时时萦绕在心头,挥不去,抹不走。而这次的老家之行是彻底断了我的思乡路,心中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滋味。

  

  天涯有路我不去,老家无人却常回。它的美不仅在于山把我家围了个圈儿,好象是把小屋放在一个小摇篮里,让我觉得有了依靠,而是在于曾经拥有的温馨和甜蜜。那时的日子虽然很苦,可是有人关爱,有人牵挂,后来呢?父亲的离开就让家少了脊梁,兄弟们的一去不回让我成了离群的大雁,母亲于06年驾鹤西去让我彻底失去了魂牵梦绕的家。而今房屋垮塌无人修葺,庭院杂草丛生无人铲除,果树自结自落无人采摘,父母坟头(除了我)无人光顾。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母亲临终也未能见到她心痛的儿,她的绝望让我无可奈何然后泪如泉涌,家道中落,儿孙不孝,怎不令人感伤?现在房前屋后的竹树皆归别人所有,心中既不舍也无奈。我无能为力只能顺其自然,然后在内心深处留存着它曾给我的一切。

  

  别了,我的老家。

【责任编辑: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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